根據《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聯考工作的公告》規定,現將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確認人員
根據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詳見附件1)。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崗位代碼31207055)的人員,可直接參加面試資格確認(詳見附件2)。
二、時間和地點
2025年10月22日(下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鄭東新區農業東路與天瑞街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鄭東新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一樓報告廳(考生持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
三、所需材料
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材料從上到下依次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筆試準考證;
(二)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
(三)《鄭州市鄭東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聯考面試資格確認表》(詳見附件3,請在照片處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彩色電子照片,彩色打印一式3份);
(四)《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4,須本人親筆簽名);
(五)畢業證、學位證及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相關職稱、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
(七)工作經歷經驗證明材料(根據報考崗位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八)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主要內容包括:①現任職務職級;②報名時是否在試用期;③報名時是否未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④是否存在正在接受審計、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處分期或期滿影響使用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不得聘任的情況;已離職的提供離職證明或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九)勞動合同、社保繳納查詢單(僅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企業工作人員提供);
(十)黨員證明(根據報考崗位要求,須加蓋所在黨支部公章);
(十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講課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綜合類、衛生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
教育類崗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講課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確認期內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四)請各位考生務必密切關注鄭東新區招聘工作專用網站發布的公告,避免錯過重要環節,原則上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咨詢電話:0371-67179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