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促進農村已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及農村低收入人口穩定就業,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河南省公共就業創業業務經辦規程和辦事流程(修訂)》(豫人社辦【2023】74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印發的《河南省鄉村公益崗位開發安置工作指引》(豫人社函【2024】235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印發的《河南省鄉村公益崗位管理辦法》(豫人社規【2024】4號)等文件精神,在十八盤鄉等8個鄉(鎮)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13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132個,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十八盤等8個鄉(鎮)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計劃表》。
二、對象條件
16-65周歲有就業能力及就業愿望, 能勝任相應工作的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和農村低收入人口。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由相關鄉(鎮)政府組織。
1、報名時間:本人申請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鄉(鎮)公共服務辦公室。
3、報名采取現場提交材料并進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屆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汝陽縣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4)鄉村振興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脫貧人口、低收入人口標識證明,體現有三次以上就業幫扶記錄。
(二)審核公示
由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辦公室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將審核情況告知申報崗位所在村(社區),由村(社區)通知報名人員。村(社區)根據報名申請審核情況,結合鄉村公益崗位職責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本轄區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安置人員。鄉(鎮)要對擬安置人員名單、民主評議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應使用信息公開渠道對民主評議情況和擬安置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三)錄用聘任
鄉(鎮)在對擬安置人員公示結束后,要及時匯總審核評議、公示材料,報汝陽縣人力資源和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業務股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在人社局公眾號、服務大廳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出具《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報到通知單》。用人單位為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務協議,為聘用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進行崗前培訓。
四、崗位職責
(一)勞務信息員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區)兩委做好勞動力就業信息排查、采集、登記;就業培訓臺賬建立、收集培訓就業意向、組織勞動力培訓及外出就業等工作。配合鄉(鎮)公共服務辦公室做好就業信息的發布,宣傳、引導工作。
(二)易地搬遷保潔員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區)兩委承擔易地搬遷安置點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等工作。
(三)河道巡查員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區)兩委做好本村轄區的河道暢通巡查、水質狀況、污染面源、涉河工程狀況、沿河公示牌、亂倒垃圾、非法采砂、電毒炸魚、亂堆亂放等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所在地行政村(社區)兩委及鄉(鎮)政府。
(四)養老服務員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政策及信息咨詢、日間照料、巡防關愛等服務,確保養老站點可持續運行,同時負責養老站點環境衛生、安全等日常管理事項。
(五)學校餐廳服務員為農村中小學學校餐廳后勤服務、衛生清理保潔等相關工作;
五、崗位補貼
學校餐廳服務員每月崗位補貼1200元,勞務信息員、河道巡查員、易地搬遷保潔員、學校餐廳服務員、養老服務員每月崗位補貼1000元,用人單位應當制定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依據考勤情況和工作表現等核定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六、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此次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本著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積極宣傳發動動員符合條件人員報名,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及覆蓋率,同時對申報人員進行嚴把關、細審核,確保政策執行無偏差。
(二)未按招聘公告要求報名、資格審查、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原則,應聘人員要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凡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予安置鄉村公益性崗位。
附件:1.十八盤等8個鄉(鎮)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計劃表.docx
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